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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申请指南(下称"指南")是依照《中国投资项目管理软件产业联盟章程》(下称"《联盟章程》")制定,以便申请加入联盟的单位更为直观、清晰地了解申请程序、需要准备和提交的资料及有关事宜。

一、 申请会员的条件:
  凡愿意遵守联盟章程,履行联盟会员义务的国内外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联盟会员资格的申请。申请单位填写联盟会员申请表并由理事会审议批准后,可取得联盟会员资格。

二、成员资格的申请:
  包括申请成为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以及会员单位三个级别。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通过网上提交、传真、EMAIL、信函、上门提交等方式办理会员申请手续。
  
三、 常务理事单位及理事单位:
  本着公心、公正、公开的原则,CIPA成员企业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理事会决策机构,首届理事会由CIPA发起单位构成,选举出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长、副理事长所在企业构成联盟首届常务理事单位。

四、 成为联盟成员(即非理事会成员)
  申请成为联盟会员(即非理事会成员)的程序分为三个步骤:提交申请 - 审议申请 - 批准申请

提交申请:
1. 凡自愿加入CIPA的企业,需填写并提交《中国投资项目管理软件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提交至联盟秘书处;

2. 本单位的介绍材料和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 联盟秘书处收到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或秘书处认为申请单位还应提交其他有关材料的,则要求申请单位及时补充更正;

审议申请:
4. 联盟秘书处在收到提名书后且经初步审查认为申请材料完整无误的,联盟秘书处将提议召开联盟理事会议审议该申请单位之申请;

5. 联盟理事会将根据《联盟章程》规定的原则进行讨论,经表决后如获全体理事会成员2/3以上(含本数)的赞成票数,该申请即获得批准。

批准申请:
6. 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单位一次性向联盟缴纳入会费。联盟在收到入会费后将向其颁发非理事会成员证书,该申请单位即正式成为联盟的非理事会成员。

7. 如申请未获得批准,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将由联盟秘书处归档备案。

五、 撤回申请与备案
8. 在理事会做出批准一个联盟成员资格申请的决定之前,申请单位可以在提前书面通知联盟秘书处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撤回其申请。联盟将在收到其通知之时起立即停止对其申请的所有审议和评估工作,其已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不再退还,由联盟秘书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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